近日,吉林省规范购房定金支付和退还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。该通知规定,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可以支付1%左右的定金,认购书上应明确定金支付的开始与结束时间,最长不超过7天,并在书面中约定有关条件和保障措施,否则一律视为无效。此外,如果购房人需要退定,也必须在规定的7天内发出退定通知,开发商应当及时将应退定金予以返还。逾期未退定的,开发商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执行,但是不得超过已收到的定金数额。该通知的出台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规范开发商的行为,减少购房者及开发商之间的纠纷。